“有,他还跟我提了谨叔和越哥,让我有事可以找你们商量。”慕沙阿曼不好意思地揪了一下鼻尖,笑道。“我还说呢,怎么成叔一下就知道我们的事了,原来是你们告诉他的。”
沈越也笑:“其实你们年青气盛,自己想跑出来闯天下,这都没错。成叔他是长辈,只是关心你们而已。谨叔已经跟成叔说了,让他尽管放心。所以,我们今天才来看看你们。”
“那真是有劳谨叔了。”慕沙阿曼立刻很有礼貌地欠了欠身。“其实我们是晚辈,谨叔打个电话来,我们就去拜访了,怎么还好意思让谨叔跑过来?”
沈越显然已对他颇有好感,闻言笑道:“阿曼先生就不要客气了,你们人生地不熟的,跑来跑去的也不方便,我们多走两步,也没什么关系。谨叔很随和的,也不讲究那些规矩。”
陈一谨笑着点头:“是啊,你们既然是成哥的子侄,那也就是我的子侄,理当照顾。”
“谢谢谨叔。”慕沙阿曼立刻道谢。“既然如此,你们叫我慕沙就行了,别那么见外。”
正在这时,叶秋睡眼惺忪地从楼上下来,边走边含糊地说:“慕沙,你在和谁说话?”
他显然没料到屋里会有人,上衣也没穿,只穿了一条粗布裤,赤足走了下来。
陈一谨和沈越抬头一看,便瞧见了少年的身体在午后的阳光里奕奕生辉。那略瘦而修长的身子仿佛一竿青竹,显得极为柔韧,晶莹的皮肤似乎是半透明的玉一般,一看就知道细腻润泽。只是,在他的右胸,却有一个极为可怕的纹身,在光洁肌肤的映衬下显得特别刺眼。
熊熊燃烧的火焰上有一个黑色的骷髅头,两个空洞的眼窝仿佛正凝视着每一个看向它的人,僵硬的脸上绽放着一缕诡异的笑容。
陈一谨和沈越不知经过多少枪林弹雨,此时一见这个纹身,不由得都暗暗一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