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哪怕一只恐龙站在面前也不会再使我色令智昏。
土狍子。我暗笑自己,想起妻十年不变的端庄典雅,原来最好的我已经得到,但又轻轻放弃。为了追求灵感。
飞飞儿不知对我亦或对自己说:“我们也曾快乐。”
是,这一年我不是不快乐的。但是妻曾给我十年的恩爱,我也仍然离开了她。
安顿好新住处后我回了一次家,妻正在招呼客人,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西装,没有系领带,但让人看着很舒服。妻大方地向他介绍我:“这是我前夫。”
他略略一愣,立刻恢复镇定,如故寒暄,并不多嘴多舌。
妻挑伴侣的眼光的确比我高明。
我略坐一会儿也就告辞,妻送下楼来,在楼门前我告诉她:“法院那边进展得怎样了?我这边是没有问题的。”
妻微笑:“我并不是很急。”她一向好风度,不会赶狗入穷巷。
我也不急,但反正没有退路,只好装大方。
我的长篇到底没能写完,于是重操旧业,把故事脉络摘出来拆散了写成十几篇小稿子寄给杂志,算一算交明年的房租大概也够了。
收到第一笔稿费时我接到法院的通知,明天将轮到我们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