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心疼地替他掖好毛毯,“可怜的孩子,你的父亲呢?”
Father。
这个词汇出现在了费沃斯的脑中,让他想起了母亲的死亡讯息。
确实,这次的凶手也是一名父亲,但如果是为了指向凶手,无论写“taxi”还是“driver”都更为合适,“father”这个词仅能作为侧写的线索而不是直接的指正。尤其是临死之前,如此紧急的时刻,会有人特地绕弯子吗?
第一眼的时候费沃斯就已经察觉到了其中的违和感,却因神思不属未曾细想,此时他稍一思索便明白了母亲真正的意思。
那不是用来找到凶手的死亡讯息,而是她留给费沃斯的临终遗嘱,也是她对费沃斯的安排。
——“去找你的父亲。”
她相信她聪慧的儿子,相信即使没有死亡讯息他也能找出杀死自己的凶手。不,她根本不在意是否抓住凶手,她仅仅是希望自己孩子的未来生活能得到保障,相信他能找到那位素未蒙面的父亲。
父亲。
这个词所对应的人对费沃斯来说是全然陌生的。
生而知之的他并不像一般的孩子一样对父亲充满着天然的憧憬与好奇,正相反,因为母亲没提过父亲的名字和身份,费沃斯也非常识趣地没有去问过父母之间的故事。
由于他过去的自作聪明,导致现在他必须在茫茫人海中找出十年前与母亲春风一度的染色体提供者。
这几乎是毫无头绪的事情,换了谁都会苦恼一阵,可对费沃斯来说,他已然拥有最大的线索——正是他的母亲本身。
他的母亲绝对不会让他毫无头绪地去找一个人,她一定给他留下过什么重要线索。
快想一想吧,费沃斯。
裹着毛毯的费沃斯紧皱眉头。
他的母亲罗珊·拉米雷斯家境优渥,从小经受着高等教育,她的人生十分顺遂。从初中起她便对文学和哲学尤为感兴趣,高中时便开始在一些报刊上写文章,大学毕业后经常会为了寻找灵感和思想碰撞而到世界各地旅行。
单身多年,母亲也并非没有情人,至少费沃斯就察觉到她有过两个国外的短期情人,且都是年轻有为好聚好散的男人。这意味着他母亲的眼光不错,起码他的亲生父亲不会是个烂人,而且对方很有可能还是单身——鉴于他母亲不会将的宝贝儿子置于尴尬的境地之中。
而且就母亲一贯行踪和作风来看,她的人生计划中原本是没有孩子的,费沃斯的出现是个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