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飞快地摇头,赶忙走了进去。顺手把门关好,不敢就这样脏兮兮地去碰床,他绕过仍然睡得死沉的继父,找了一小块空地规矩地坐了下来,还不甚自在地扯了扯自己破旧的裤子,妄图把自己那并不合时宜的凉鞋与洞得发红的脚趾头遮住。

似乎被他土里土气的动作给逗笑,女孩子扯开嘴角,脸色柔和了许多。

一点也不介意他不干净的衣裳,女孩看了旁边那个大胖子一眼,估摸着他应该还要睡上几个小时,她往前挪挪,扯了扯他的衣袖。

“喂,你叫什么名字呀?”

*

于是那便是故事的开始。

他至今也记得她红润的脸颊,她灵动的双眼,还有那温暖如火焰的卷发,温暖了他那整个饥寒交迫的冬天。

他想起那块绿色的蛋糕,有点苦,但也很甜,但现在嘴里弥漫着的只有冰冷的铁腥味,因为他太冷了。

他也记得回去后他趴在冷硬的床板上,一次又一次地默念她的名字——T-Y-A-N-N-A。他趴在床上想着葬礼后来接他的社会服务局的工作人员,好像也是有着这样的红头发。

拥有红头发的都是好人吗?他这样想着。

要是能一辈子都和小仙女讲话就好了——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没有人可以一辈子陪着别人,而像他这样自私又可恶的人,是不配拥有陪伴的。

第69章 往事

他又开始在酒吧打工了,而这一次酒吧的名字叫做“纳森”。

每天六点起来,在家里做完家务后,便可以溜出去找泰安娜了——从房子里跑到纳森需要十九分钟,途中会经过十盏路灯,其中有一半都是坏的,另一半要亮不亮,仿佛夜里忽明忽暗的星。他还会跑过两段小马路,红绿灯都坏掉了,不过没关系,反正这边也没什么汽车,只有卷着铺盖在阴影下打瞌睡的乞丐。

于是他跑过清早刚醒的日光,跑过迎着他吹来的微风,跑过被限制在门口的黑狗,跑过每一个神情倦怠呆板,四处游荡的人,怀揣着热忱与欣喜,在九点准时到达纳森。

酒吧的工作从打扫开始,从后门进去,先整理在晚上被使用后一片狼藉的厨房,他挺喜欢这个环节的,因为有很大几率可以发现他的早餐——剩下的鸡蛋或者牛奶,偶尔还会有没来得及被客人吃掉的小蛋糕。然后是走廊与过道,弥漫着酒臭味,散落着烟头,密不透风地照不进一丝阳光。他必须得很用力才能把污渍清洗掉,还需要小心翼翼地绕过睡昏在地上的客人们。做完这些就已经快到中午了,酒吧里面的客人差不多走光了,疲惫地舞女们脸上海余留着残妆,慢悠悠从房间里面晃出来,准备找个地方继续睡觉,或是收拾收拾准备开始晚上的工作。

而这时,他的小松鼠就已经收拾好了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十分游刃有余没有很疲惫的样子),如果是星期二,星期四还有星期六,她看上去会更憔悴,但心情总是要好一些的,她会陪着他把那些赖在这里不走的客人们叫醒,然后把他们送出去。(这项工作如果只有他一个人往往会困难很多,毕竟客人们都更喜欢泰安娜可爱迷人的笑脸),但如果是星期一三五,她只会晃悠出来打个招呼然后继续睡觉,一副酒还没有醒的样子。他还暗自记下了她的时间表——比如每隔两天有她的舞蹈表演,她从来不连续两天接待客人,诸如此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