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那段绯闻好像闹得谁都知道了,这里有那么多记者等着,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我是想忘了你啊,但是总有媒体不断提醒我呢,你这个初恋情人的名字我一天能看见好几遍。”易庭雨豁达地拿他开玩笑。

他笑笑,说:“早知道我的名字会有上报的一天,我应该叫我娘把名字取好听点。”

见鬼,这是什么氛围?澜斯妗把杯中的酒放下,隔着桌子中间的那张蜡烛,她见到的是两人含情脉脉对视的场面,只不过是易庭雨看他久了一点。

这男人是易庭雨喜欢的吗?澜斯妗有看过程乾以前的照片,年轻的时候那是个瘾君子似的火柴男,永远洗不干净的乱糟糟的头发,二十四小时不曾脱下的颓废面具,倒是会吸引不少年轻小女孩去爱慕去追求。

在她看来这种爱情很无趣,她宁远去喜欢高校里强壮的橄榄球队队长,也不会喜欢一个除了一把吉他就没有未来的男人。

显然,易庭雨喜欢过,从她的八卦里看出她的青春葬在这个男人的脚下。

久别重逢?易庭雨根本没想过要再见初恋情人,当初不欢而散,她被伤透了心,程乾也没好过,听朋友说他还差点自杀,搞的最后不欢而散,连一个美好的背影都没有留下。几年不见,程乾胖了,是富足导致的肥胖,衣食无忧,褪去颓废,人自然而然就会胖起来。

“我连孩子都有了,刚过两岁。”程乾拿出小孩的照片给易庭雨看,易庭雨不但看了,还热情赞美了几句,这样的画面当然没有被放过。

和和气气地喝酒,喝完了,易庭雨提出再唱一首歌,她半醉半醒地走上舞台,差点被绊倒,是旁边的人出手扶住她才免于受伤,她对那人轻声说了一句谢谢,然后走到话筒前,拿来伴奏的吉他,边弹边唱,唱的是一首蔡琴的老歌,她用流行乐的节奏去唱这首应该很轻柔的歌,唱地很开心,像是在宣布她的感情已经是浮梦一场。

宿醉的感觉并不好受,尤其是发现自己起来又想吐又想上厕所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