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缇换了鞋,朝他走过去。
郑宪文没有抬头,手指在琴键上跳跃的速度变快了一点,同时错了错身,让开位子。孟缇会意,就像小时候那样坐在他身边。
他按了下一个音,微笑着侧头看她,“阿缇,你最近还真是太忙了。”
孟缇在心中暗骂自己无耻。之前她已经跟他打过电话,说晚上就在学校吃食堂,不回来吃饭了。她以前绝不在郑宪文面前撒谎,现在一个接一个的谎撒得面不改色。
孟缇学着他的模样按下黑键,低声说:“郑大哥,你怎么想起弹钢琴了?”
“等你回来,无聊的时候就想起来了。”
她一直很喜欢听郑宪文弹钢琴,郑宪文弹琴时很专心,安静的侧脸英俊而美好。可手指却流泻出美妙的音符。不止一个女生因此而拜倒在他的脚下,情窦初开后的孟缇也是如此。后来他上大学后,弹琴的次数就少了很多,上研究生之后更少,仔细一算,她起码五六年没看到过他坐在钢琴前了。
印象颇深的一次是他大一、她初一的时候,他就读的建筑学院开晚会,她去看热闹。他在台上弹琴,肖邦的小调圆舞曲一响起来,惊倒下面一片女生。那时候她就坐在会场的角落,把自己胖胖的身体藏起来,觉得自惭形秽,在那不能诉之于人的暗恋中挣扎。
可暗恋的时间实在太长了,长得已经绝望了。
郑宪文翻了翻陈旧的琴谱,感慨道:“不练手都生了,这些曲子我都差不多忘光了。”
“工作忙起来了就没办法弹琴了吧。”
“是啊。”郑宪文说,“音乐也只能当成一种调剂,例如爱因斯坦拉小提琴。”
他一只手搁在琴键上,修长的手指很漂亮,可以击出美妙的音符。郑宪文琴弹得好,却从来不在音乐上花太多时间,他甚至都不会主动去考级。